斯太尔控股股东债务缠身 财达证券追债2亿是否有戏( 三 )

法院审理后认为,英达钢构与财达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回购合同等是双方真实意愿,具有法律效应。英达钢构在质押股票跌破处置线140%时,并未及时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行为已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第二日即2017年6月1日起应开始计算违约金。因融资期间计算利息和违约金,故利息及违约金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英达钢构产管财达证券本金1.63亿元、利息525.25万元及违约金(以1.63亿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自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完毕止);财达证券对英达钢构质押的斯太尔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英达钢构向财达证券支付6万元律师费。

孙公司破产清算压垮营收

斯太尔折戬股价暴跌

作为A股上市公司斯太尔的控股股东,英达钢构因向上市公司注入斯太尔投资而未能完成业绩对赌,一直被斯太尔追讨业绩补偿款。

2013年年底,斯太尔经营出现危机,面临卖壳重组,彼时斯太尔果断通过定增方式向英达钢构在内的六名特定对象募资,用于购买斯太尔投资100%股权。作为对赌协议,英达钢构承诺斯太尔投资(江苏)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3.4亿和6.1亿。若未实现承诺利润数,英达钢构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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