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了!“暴力抗法”股再受处分,时任高管试图申辩,监管层:不采纳!( 二 )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袁娜还以其任职时间较短,时任董事曹建发以其与公司存在纠纷,时任执行总经理黄卫华以其不分管财务等理由进行申辩。

对此,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后认为,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深大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保证公司准确预计2018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迟至2019年2月后方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且深大通在知悉相关子公司存在团队不稳定、业绩下滑等减值迹象后未能及时修正业绩预告,并向市场揭示有关风险,而是迟至4月15日方以业绩快报的方式予以披露,引发投资者广泛质疑和媒体大量负面报道,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

“深大通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严重滞后且修正前后存在重大差异的上述违规事实清楚,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大通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深交所同时指出,袁娜、曹建发、黄卫华、刘海滨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相关当事人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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