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贩“吃鸡”子弹追踪外挂,牟利达百万获刑3年10个月( 二 )

检方认为,陈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陈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则认为陈某因其违法行为获利近百万,已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要求,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终陈某因种种罪行获刑3年10个月,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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