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面膜”火爆背后——是风口还是泡沫?( 三 )

“医美面膜”火爆背后——是风口还是泡沫?

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以上产品显然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非法添加,械字号面膜类别混淆

“医美面膜”这一概念的传出,给消费者造成一种敷面膜等于做“医美”的错觉。但实际上,即使在备案为械字号的“医美面膜”里面,也存在不少夸大功效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通过梳理淘宝销量前五十的械字号面膜产品,我们发现,在械字号面膜中,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15个,包括“武夫人””荣晟”等系列面膜。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最多,达到27个,涵盖受大众欢迎的“敷尔佳”“芙清”“芙芙”等系列面膜。三类医疗器械备案最少,只有3个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均为“创富康”系列面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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