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二)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二) 来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浦银安盛资管-惠赢【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转让给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浦银安盛资管-惠赢【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浦银安盛资管-惠赢【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再次将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转让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包括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合同之资产受托人,将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作为信托财产原状分配方式向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配信托利益,由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包括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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