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成“买入” 北京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二 )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北京文化表示,最近6个月内西藏九达减持股份最高卖出价格为10.36元/股,本次买入股票5000股交易价格为9.89元/股,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 (10.36-9.89)×5000=2350元,即2350元。上述所得收益2350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北京文化表示,西藏九达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九达持有公司股份44,5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是北京文化的第四大股东。

截至今日收盘,北京文化报9.99元,涨0.71%。

“卖出”成“买入” 北京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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