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搞出来的奇葩规定,让人哭笑不得!第3个就忍不了( 三 )

2.按身高定罪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放在现在社会 , 18岁算是成年 , 甚至 , 16岁就可以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 但是 , 我们今天讲的是古代 , 要不怎么说 , 古代有些皇帝”作妖“呢 , 啥叫成年?你身高够了就可以成年了 。 因为秦朝有这么一条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男子不高于六尺五寸 , (约合现代的1.3米左右)女子不高于六尺二寸(1.25米左右) 。 可以免责或减轻担责 。 所以在秦朝时期的人犯法了 , 不管你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 , 只要你身高不超过规定 , 即可无需负法律责任 。

3.喝酒可以 , 最多俩人喝 , 想聚餐?!不存在!

很多朋友喜欢热闹 , 经常在闲暇的时候叫上自己的朋友 , 到饭店点上几个菜 , 要上几瓶啤酒 , 除了划拳就是扯皮 , 好不快活 , 但这种情况 , 放在古代 , 不好意思 , 你这是犯法 , 你得交罚款!汉朝律例中有条规定:凡三人以上无故饮酒 , 罚金四两 。 这里的无故是指无正当理由 。 所以在汉朝几个人聚在一起饮酒 , 除非你有正当理由 , 否则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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