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终止申请14.5亿可转债 20天前刚回复证监会反馈意见( 二 )

8月12日,旺能环境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提出了该公司最近受处罚情况、项目盈利、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比率较高等14个方面的问题。在9月6日的回复中,旺能环境详细公布了其运营细节、财务状况以及募投项目等内容。

就质押情况来讲,旺能环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该公司股份1.49亿股,股票质押担保及融资金额合计为9.47亿元;累计质押占其持有的旺能环境股份总数的65.2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5.65%。

旺能环境认为,按照8月30日收盘价格14.96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市值为22.22亿元,未被质押的股份市值为11.81亿元,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的股份市值足以覆盖质押融资所形成负债。

此次发行可转债,计划投向旺能环境的五个项目,分别是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荆州旺能扩建三号炉及改造现有锅炉项目、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5.8亿元、2.6亿元、2.4亿元、1.9亿元、1.8亿元,共计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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