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肉今起第2次投放 8份文件保证"猪事顺利"( 五 )

如何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自然资源部:合理增加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的需求。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为“猪事顺利” 国家连续出台8份文件

9月以来猪肉消费进入高峰,供应越发紧张,国家密集发布文件8份,保障居民生活。

9月2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指出,从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9月4日,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发放方式,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

9月5日,自然资源部紧急出台文件,明确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生猪养殖可用一般耕地等多项保障用地需求的措施。同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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