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成收罚单常客 因虚列服务费用被罚15万( 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人民币7万元罚款。

去年收6份罚单 投资收益下降23.32%、净利连续三年下滑

太平财险被罚的“黑历史”不胜枚举。

仅2018年,太平财险就多次被罚,罚单内容涉及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问题。

2018年2月23日,中国原保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财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和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两项违法行为,六位高管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据此,保监会决定,对太平财险时任副总经理戴曙燕以及杨婕等6人每人分别处罚10万元。

而这位高管杨捷并非第一次领罚。

2018年2月12日,因在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构成恶性竞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连收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旗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一起,共计受罚180万。四川分公司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时任太平财险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杨捷被罚最重,罚了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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