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买控股股东“无用”资产?恒顺醋业4400万并购案遭拷问( 三 )

资料显示,恒顺商场1992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业为商超零售,销售的品类繁多,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速(冷)冻食品等多种食品的批发或零售、卷烟的零售、百货的销售。

数据显示,此次交易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如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恒顺商场评估值3467.45万元,评估增值41.04万元;但此次交易最终选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用收益法评估,恒顺商场评估值为4424.49万元,评估增值1732.24万元。

对照两组数据,两种评估结果差异率为61.99%,差异率较大。为什么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值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最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恒顺醋业支付的收购价款为4424.49万元,恒顺商场100%股权增值1732.24万元,增值率为64.46%。值得注意的是,数据同时显示,恒顺商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1—7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67.15万元、249.85万元、195.27万元,近三年里的净利润呈现持续下滑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顺商场股权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恒顺商场)收益持续增长”;在公告中,恒顺醋业也称,此项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但公开数据显示,恒顺商场近三年净利润明显持续下滑,何来“收益持续增长”?收购业绩处于滑坡趋势中的恒顺商场,又能如何有利于提升恒顺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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