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回复问询函:暂时无法确定诈骗案具体损失( 二 )

二、问:公告披露,涉嫌诈骗的合同金额约为3.7亿元,均为远期信用证结算,目前已止付3.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相关信用证目前的兑付情况。

回复:国贸公司3.7亿元信用证目前均未兑付,而银行都已贴现。

2、上市公司为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和现金拆借情况。

回复:2019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6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已使用5.73亿元;公司拆借给国贸公司资金9468.39万元。

3、信用证止付的法律效果和对公司现金流的可能影响。

回复:信用证止付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因为采取止付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为公司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国贸公司最后是否需要支付取决于法院信用证欺诈纠纷案件的实体审理结果,如果需要支付将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压力。

4、上述担保和可能的资金流出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回复:由于国贸公司的贸易业务是在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范围(2019年授信担保额度是16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已使用5.73亿元,)内开展,如果其经营出现风险,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承担连带责任,为其偿还到期信用证的资金支付。从目前来看,公司最大的损失可能就是已发生的担保额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运作产生较大压力,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但是通过公司资产保全、止付和法律诉讼等手段存在挽回损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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