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回复问询函:暂时无法确定诈骗案具体损失( 四 )

四、问:前期,我部向公司发出2018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贸易业务存在的具体金融风险及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但至今未回复。请公司:

1、结合本次合同诈骗事件,以及贸易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一步披露公司贸易业务存在的风险、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本次诈骗案件尚未完成全部司法程序,其风险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具体的损失,但其对公司银行信用、资金流以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是肯定存在的。为减少损失,公司已经办理了财产保全,也提起了对贸易相对方的诉讼。目前,国贸公司已停止所有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今后与主业有关的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业务由公司本部负责。

2、进一步自查并披露公司其他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应披露的风险事项。

回复:其他贸易类业务可能存在风险的包括:①与天津格瑞新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进口贸易业务未完结的合同结算金额约2042万元,可能存在货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②与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贯实业有限公司等信用证项下的贸易业务未完结合同结算金额约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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