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美方声称:禁华为不用证据( 三 )

该动议还认为,“国会没有最终证明华为曾做错了什么”也无所谓。

这项动议又开始“老调重弹”,妄称国会之所以颁布这项法律,是因为它认定,外界对华为与中国政府关系的“广泛怀疑”,使得华为产品尤其易受中国政府影响。

美政府律师还主张,美立法机构在做出这类“预测性”判断上拥有“很大自由”(substantial leeway)。

《纽约时报》在标题上总结道,美政府这是在说:“潜在间谍活动威胁”就能证明禁止华为是正当的……

呵呵,美方声称:禁华为不用证据

事实上,华为已经多次重申其民营企业性质。在6月27日国防部例行采访人员会上,针对外媒有关中国军方研究人员和华为公司共同研发的报道,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也表示,对于一般学术研究我们不做评论,“众所周知,华为公司是一家自主发展的民营企业,没有所谓的军方背景。”

同时,在5月27日的声明中,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已经指出,该法案直接判定华为有罪,意图将华为赶出美国市场。这是“用立法代替审判”的暴政,是美国宪法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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