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牌在手,信托如何鏖战ABS( 二 )

“信托公司因可担当证券化大部分核心角色,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势必大有可为。”百瑞信托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方丁告诉《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目前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中已不只是起到风险隔离职责的通道地位,更多是在逐步向资产证券化整体服务商转变。

方丁对采访人员进一步分析,信托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优势。信托制度具有独立性和权利转移特点,可以解决“破产隔离”和“资产出表”问题。

第二,服务优势。作为独立的中介机构,信托公司可以利用积累的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全程服务、监督和管理,为发行人/原始权益人提供一整套证券化服务解决方案。

第三,牌照优势。从长期来看,信托公司还可以丰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资产来源,将ABS业务向前延伸到Pre-ABS。借助自身业务渠道,识别出具备证券化潜力的资产。并在此期间对基础资产进行培育,以专业化的能力提升基础资产的质量,以在合适的时机促成更多的基础资产符合条件后登陆交易所ABS市场,从而进一步丰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资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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