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银行员工遭终身禁业!违规发放地产开发贷因何有此重罚?监管回应( 二 )

监管回应处罚是否过严

公告显示,司俊文、黄辉在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工作期间,对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其中,黄辉在中行赤峰分行工作期间,对违法发放2笔贷款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两人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与以往监管部门直接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不同,银保监会阿拉善监管分局此番公布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公告称,因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决定书,现依法向司俊文、公告送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阿拉善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阿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致电阿拉善监管分局,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上述两人现已不在中行巴彦浩特分行工作,目前无法直接联系到两人,故通过行政处罚书送达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银行员工因向“四证”不全房企发放开发贷而被监管部门处罚并非新鲜事,但被终身禁业较为罕见。对于采访人员质疑这一处罚决定是否过于严厉,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处罚决定完全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各地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罚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而是要根据违法违规情节,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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