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擅自改动招股书数据 证监会连发三张警示函( 二 )

中信证券擅自改动招股书数据 证监会连发三张警示函

中信证券收科创板罚单

7月16日晚间,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其在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柏楚电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

另外,柏楚电子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据证监会官网,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证监会表示,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责令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的报告保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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