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刚刚北京交警通报“司机先报警未救人”案件( 三 )

这起事故,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有很多复杂可能,待事实清楚了,属性也就清楚了。若属于违法行为,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我们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谴责那位无论从法、理、情哪个角度都应该被谴责的前车司机外,也不妨自问一下,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要求吗?我们清楚地知道其他一些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吗?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懂法的终究是多数,但一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带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还长,我们要加快走。

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来源:环球时报综合@北京交警、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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