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里枯燥的数据是基层法官“白加黑”的日常( 三 )

我至今还记得一位40多岁的法官在竞聘一个部门副职时讲的话。他说,体制内的中年男人能不能得到尊重,最终还是自己的称呼后面带不带一个“长”。了解基层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基层法院的部门副职,就是区区的副科级,争来没啥好处,反而因为成了领导,还要带头干活。可为什么还要争呢?无非就是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代。在当下的社会环境里,行政职级代表着权力和待遇,而法官等级啥都不算。区县法院,因为位子少,人数多,又因为法官属于专业岗位,不太可能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职位进行交流,最终导致“僧多粥少”,很多人一辈子只能是个不带“长”的法官。无法满足职业荣誉感,这也是导致许多优秀法官流失的重要因素。

新一轮司法改革之中,以上问题已经为改革的设计者所注意。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确保一线办案法官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正常晋升至较高的法官等级;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解决法官流动的问题,但是,要转变人们的观念,仍然需要漫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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