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授权立法,保障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 四 )

丁伟指出,《决定》最具突破性的举措在于授权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立法。

早在201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的案例,后来这个做法成功推广复制到其他自贸区当中。”丁伟说。

“此次力度更大,对此我们也很谨慎,加了前提和几把‘锁’。”《决定》指出,上海市人大授权的前提是“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依法,并限定特定领域、要求备案。

浦东新区哪些改革有可能突破现有法律规定,需要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相关法律?

对此,丁伟举例称,浦东新区正在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具体而言,就是把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个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工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规定,为了完成这项改革,需要在上海地方法规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允许浦东新区试点‘一业一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