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退出渠道促A股“吐故纳新”( 四 )

问题一:目前,通过并购重组“借壳”等方式退出的上市公司仍以主板的民营企业为主,国企“吃”民企的案例较多,但是国有企业“卖壳”退出的情况,由于涉及繁琐复杂的法律程序、地方“保壳”意愿强烈等因素,目前尚无法广泛落地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已经上市的存量国有资产的盘活效率。

问题二:部分有融资需求的非上市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挑战,实施“借壳”上市并再融资的意愿比较强烈,同时,部分上市的地方国企有补充资金和盘活资产的需求。如何对接这两方面需求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交银施罗德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韬认为,《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主要意图是在处置面临退市风险的“壳公司”时,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快实施破产或者存量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市场化并购,增加上市公司退出渠道。规范和鼓励那些被特别处理的“披星戴帽”上市公司尤其是部分面临经营困境的国有企业,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驾护航下,积极稳妥交易“壳资源”,实现科学合理退出。退出的意思并不完全是退市或者放任不管,更不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是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难以存续的情况下,通过鼓励和优化并购重组来盘活存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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