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积极稳妥撤并“空心村”,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三 )

张天佐表示,治理“空心村”,还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国家启动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试点地区主要在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探索,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

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在试点基础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此外,农业农村部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启动了立法调研等基础工作。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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