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一拆一装背后 换上组装屏翻新件(12)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潘翔表示,平台维修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故意以“原厂质量屏”的概念模糊与“原装屏”的区别,使消费者产生更换的就是原厂配件的错误认知,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夸大其词,将没有质量问题的配件也虚构质量瑕疵从而误导消费者更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换手机中的原厂配件;更换的配件来源不明,无质量保证。这些行为涉嫌《产品质量法》规制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依法应对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对手机维修行业的乱象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处罚,打破行业潜规则,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A14-A15版采写、摄影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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