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维权:"九粮液"与"九粮春"被判侵权赔900万元( 七 )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副主席余开源表示,名牌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这就让一些没有正当竞争意识的企业动了“搭便车”的脑筋。

五粮液集团代理律师刘一宏表示,此次“五粮液”胜诉既是一个最高级别的典型案例,又是一个全国法院审理傍名牌类案件的示范案例,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案的意义在于制止恶意摹仿、混淆行为,震慑众多侵权人,维护公平和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内著名品牌。

上游新闻见习采访人员 李洪鹏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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