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难题 解新题 谱新篇( 四 )

会议还提出,尽快修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变“重刑轻民”的法律监督格局。推动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对重大案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对律师代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建立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对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普遍建立“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机制,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灵活组建各类审判团队。据了解,为完善惩戒工作制度建设,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办法,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同时,完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和充当诉讼掮客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最高检要求,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重在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各地要加强督导,年内“捕诉一体”要全面落实、上下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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