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巨头都有阴暗面,窃取也是亚马逊、谷歌、苹果的“竞争力”( 二 )

这不是脸书第一次因“欺瞒”而被罚款。2014年,脸书在寻求收购What's App(瓦次普)的批准时,曾否认技术上可与What's App自动匹配用户信息,从而缓解了监管机构对用户隐私问题的担忧,获得了收购审批。然而,收购完成后,脸书便企图打“数据共享”的擦边球来瞒天过海。这一行为在2017年被欧盟处以1.1亿欧元的罚款。

除了“坑”个体用户,脸书“坑”企业客户也是信手拈来。

该公司的销售军团曾在和全球著名消费品牌商们的早期会议中称,“在脸书上打造强大的品牌社区能极大地促进销量。”于是成百上千的品牌商在脸书投入亿万资金去建立品牌社区。为了使消费者关注到它们在脸书上建立的品牌社区,品牌商们为脸书做了大量的免费宣传。然而,就在品牌商准备入驻时,脸书发话了:如果商户的某个帖子想要覆盖社区,该商户需向脸书支付额外的费用。耐克就因此被“坑”。该公司为建立自己的社区在脸书上耗资不菲,可如今只有2%的发帖信息能覆盖整个社区(即发帖100次,只有两次能推送到该社区的所有粉丝)。

—— 苹果 ——互联网四大巨头并不认为“谎言”是它们的道德污点。它们常用得一手好“双标”,用好故事包装自己,转头便炮轰竞争者的失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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