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披露康得新审计流程 含5点预处罚项( 二 )

除虚增119亿元利润外,《事先告知书》还认定康得新存在“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

受此影响,证监会官网显示,截至7月2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手中正在排队的29个IPO项目均被暂停,其中包括主板10个项目、中小板7个项目以及创业板12个项目。

7月8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证监会已关注到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一些工作正在进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此外,据中注协6月10日公布的《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8.79亿元,总排名为第六位,如果只计算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则其排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居内资所第二位。

瑞华会计所事务所在《说明》中表示,在康得新审计项目中,本所根据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对康得新2015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发表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对2018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1月,康得新无法兑付到期债券后,本所主动协助江苏监管局开展调查工作,全面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义务。下一步,本所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结论,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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