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林频谱公司被指欠薪不签合同,劳动仲裁部门介入( 五 )

该公司原渠道部销售总监称,渠道部成立于2009年。据他了解,自渠道部成立以来,公司就存在不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有一部分员工是没签劳动合同的,而且当时没有考虑给员工上社保。”

这位原销售总监表示,今年6月初,他也被公司停职,收到工资时发现被降薪。他曾就此问询公司领导,“领导只是说就是这么决定的。”

采访人员检索发现,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新京报采访人员昨日从多位涉事员工处获悉,他们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已于7月29日递交仲裁材料。据他们出示的一份加盖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章的《出庭通知书》显示,已受理他们与周林频谱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静出示的材料也显示,该委决定对其与周林频谱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事,进行立案审理。

昨日晚间,采访人员拨打员工提供的周林频谱公司总裁周钒电话,对方在获悉采访人员身份及所咨询的事宜后,挂断电话,随后短信回应称“不可能”。采访人员随后短信回复想了解事件详情,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