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故事|这句话我记了18年( 五 )

但疑问不能代替事实。面对何强一方沉默对抗的局面,我改变以言辞证据为主的认定事实思路:以监控视频、通话记录为框架,以对方通话人的证言为补充。最终证实,本案是何强为免除非法赌债,两次主动打电话挑衅对方,将对方约至办公室引发的案件。最终,法院认定何强等人持菜刀守在案发现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案件真相公布后,不仅舆论得到平息,本案还成为区分正当防卫与聚众斗殴的经典案件。

事实自有千钧力。在重大舆情案件中,我们应当关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理诉求,但这种关注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在舆论沸腾时,我们更应把“讲政治、顾大局”融入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必须用证据和法律来做“定海神针”,从而实现情理法的高度统一,引导舆论共识。

20年来,我告诫自己,不能满足于做办好案的“工匠”,更要朝着努力做精通业务的“大师”、理论联系实务的“专家”。办案遇到困难时,努力用理论破解难题,推动司法实务的变化。在办理全国首批境外打击电信诈骗案件时,用片面共犯理论指控国内的技术提供人员;在办理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中,扩大“有害物质”的认定范围;在办理长江口垃圾倾倒案中,建议用经济学的方法推定事实,追加了十余倍的垃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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