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上交所出台科创板"28条"!认定欺诈发行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从严规范发行与信披文件( 二 )

重招!上交所出台科创板"28条"!认定欺诈发行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从严规范发行与信披文件

欺诈发行5个工作日启动股份购回

在科创板审核系统正式启动前,证监会曾在今年3月1日发布了《科创板招股说明书准则》,明确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此后,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两期审核问答,并多次公开发布审核问询和回复情况,针对审核问询中的信息披露普遍问题进行归纳和说明。

多家券商投行人士分析指出,此次通知是对信息披露要求的一个细化,主要都是细节落实。强化了科创板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督导券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有一项涉及投资者保护,提到欺诈发行股份购回承诺,并且是首次提出在欺诈发行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通知显示,“请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明确就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诺;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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