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货抵债却货不对板 千元DVD到手却只剩下壳?( 三 )

采访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中科电器法人代表龚某想。对于拖欠众多供货商货款和以残次品抵扣货款的问题,龚某想称:“我只是挂个名而已,这些事都是老板在处理,街道和公安都已经介入了。我现在找到了新工作,有什么事直接找老板吧。”随后挂断了电话。采访人员试图联系张某财,但多次拨打电话,对方要么占线,要么不接电话。

对于供货商反映的问题,宝安区新桥街道办和宝安公安分局均表示,这是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属于经济纠纷,不便介入,建议供货商走法律途径。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部分供应商已向宝安法院起诉中科电器讨要债务。

律师说法

公司注册资金缩减可判定无效

对于中科电器拖欠货款以及缩减注册资金一事,广东耀恒律师事务所张东林律师认为,首先,双方协议签订产品抵扣货款,即使产品为残次品,也很难认定为诈骗,更多的是走民事诉讼途径,除非这种行为多次出现;其次,公司债务在身,如果要缩减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其间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未通知债权人的私下公告,可被法院判定无效,仍需按原有注册资金承担债务;最后,法定代表人非实际公司老板的情况,通过查询公司财务等可找出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也应向债权人提供实际控制人信息,否则将由法人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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