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进入“硬约束”时代, 经营模式将生变( 二 )

差异化监管 倒逼保险投资回归价值投资的本源

相比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暂行办法》由综合评级(ABCD四档)改为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状况好、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低和匹配状况较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低和匹配状况差三类。

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状况好的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监管将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经营审慎稳健的保险公司先行先试。

而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低或匹配状况较差的保险公司,可采取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分别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提示;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监管通报;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现场调查;要求进行专项压力测试;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提交和实施预防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恶化或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计划。

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低或匹配状况差保险公司,可依据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目前的办法更加灵活,可采取的监管措施不需要受到总得分所处的数值区间的限制,并且对某些单项得分严重低的公司也可以采取较严厉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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