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勤勉尽责 金元证券、大成律所双双领罚单( 二 )

采访人员注意到,上述金元证券所涉的雅百特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据悉,2015年2月10日,金元证券与中联电气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金元证券成为山东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借壳中联电气的财务顾问。

当年,山东雅百特完成借壳上市,2015年8月27日,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证券简称变更为“雅百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金元证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承担持续督导责任,先后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2015年持续督导意见》)《关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关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证监会查明,2015年,雅百特虚构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虚增营业收入20,182.50万元,相应虚增当期营业利润14,967.5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7.09%。

金元证券在2016年4月8日出具的《2015年持续督导意见》中称,“2015年度山东雅百特与巴基斯坦的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250万美元,该工程已于2015年度完工。......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超额完成本次重组的盈利预期。”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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