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员工代客户买卖股票、借客户名义买卖股票又遭罚!员工违规代客理财高发,成券业难解痛点( 三 )

监管严查代客理财现象

7月26日,证监会开始就《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其中第十八条提到,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不得:违背投资者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未经投资者的委托,擅自为投资者买卖证券,或者假借投资者的名义买卖证券;诱导投资者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违背投资者意愿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事实上,随着严监管的推进,监管对于证券从业者代客理财现象的查处力度也在加强。2019年1月,证监会在《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综述》中透露全年共作出24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处罚。其中,证券从业人员蒋乐辉、黄永琪、徐康等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违反法律禁令,均被依法惩处;证券从业人员独轶、谢竞、贺文哲等人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的同时,借用他人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合规观念严重缺失,均被依法严惩。

“将依法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严惩重罚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合规意识,做到依法履职,警示从业人员敬畏法律,勿因一时贪念,突破法律红线,切实维护好行业发展秩序和投资者权益。”证监会此前强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