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垃圾分类拟分四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五 )

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管、医药用品、杀虫剂、油漆、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以及废弃的农药、化肥残余及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如惰性垃圾,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纸巾、家庭装修废弃物、废弃家具等。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8月15日-29日

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t1008@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收,邮编:510045。

(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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