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煤矿投7亿3年不生产 民资股东状告央企索赔1亿( 二 )

混改引发矛盾:投7.9亿改造却不积极生产

11年前,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山西省开展以国有煤矿企业为主体的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小型煤矿企业的活动。正是在当时的背景下,2008年7月,山西省朔州市山西中强伟业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伟业”)被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整合。

国电燃料出资32400万元,从原股东贾强手中收购60%的股权,转让后贾强持股40%。公司更名为——山西朔州国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强煤业)。

2008年至2013年12月,国强煤业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了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改造。随后,国强煤业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核准年产120万吨;2014年6月,国强煤业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当年生产原煤100万吨。

该技术改造工程投资额经国电集团审核为不超过7.92亿元,资金来源为贷款。而贷款来源为国电集团内部。

事情在2015年发生转折。当年10月国电燃料公司将国强煤业直接委托国电集团旗下的另一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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