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年以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62份,去年同期为37份( 二 )

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发展是资本市场稳健运行的前提。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看,主要集中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六个方面。深交所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聚焦重点,及时亮剑,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第一,严厉打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面对占用担保日渐呈现的复杂化、隐蔽化趋势,深交所不断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强化监管协作,加强非现场和现场监管联动,对于违规行为及时亮剑。2019年以来,深交所共对9起资金占用违规行为进行处分。例如,*ST天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商业实质存疑交易、应收账款、违规借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近30亿元,ST冠福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贴现、提供债权和应收账款转让确认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近20亿元,上述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均被予以公开谴责,部分直接责任人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

第二,严厉打击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违反承诺、拒不履行承诺等“背信弃义”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资本市场诚信基本原则,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2019年以来,深交所对16起违反承诺行为的共24名承诺主体予以纪律处分。其中,光洋股份和大富科技2家公司存在重组补偿义务人未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情形;神开股份、ST远程、聚力文化等11家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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