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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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在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就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无损于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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