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儋州出台系列政策推动自贸区建设( 二 )

根据《儋州市支持投资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星级旅游酒店及写字楼的扶持政策》,儋州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建成运营一年后,对投资商自持的非餐饮业营业面积,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投资商运营补助;对符合标准的写字楼项目建成运营一年后,对投资企业自持的办公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投资商运营补助。

在高星级旅游酒店的扶植方面,客房总数200间(含)以上的,且参照国家五星级旅游酒店硬件和软件、高标准规划建设的旅游酒店或商务酒店营业的,可按客房套内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投资商自持部分一次性装修补助。运营前3年,每入住1标间/夜,给予投资商自持部分运营补助20元,按季度结算。

根据发布的《儋州市农业重点企业和“四上”企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对新增入库的农业重点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指定的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指定的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于主动申报的企业在以上奖励基础上再加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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