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心动,买了心痛!莫让短视频购物平台成为法外之地( 三 )

短视频购物乱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 短视频平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对于短视频购物中存在的种种乱象 , 朱巍指出 , 直播和短视频是传播手段的变化 , 并非是法外之地 。 这些平台要想可持续发展 , 必须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 有序发展的 , 对消费者有保障的 , 平台进行先行赔付的 , 真正有内容而非“割韭菜型”卖货的 。

有专家建议 , 规范短视频购物 , 首先要明确平台主体责任 , 加强监管 , 使之有序发展 。 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 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 , 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 , 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 , 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知名互联网学者刘兴亮表示 , “只要其在平台内开设店铺 , 从事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 , 就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履行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 。 ”

此外 , 消除短视频带货乱象 , 离不开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 , 购物之前擦亮双眼 , 留意其中的套路和假象 。 “有的网络主播在直播中公布微信号 , 通过微信加物流的方式售卖产品 , 消费者加了卖家微信 , 收到货后发现被骗 , 退货无路 , 投诉无门 。 ” 刘兴亮表示 , “消费者应理性消费 , 不要因为一两句夸张的话语就盲目下单 , 要守好短视频购物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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