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一日开11张罚单,上海银行、工行上海分行等在列( 三 )

工商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于 2017年12月期间,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发现而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发现而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违反了《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 于2017年末至2018年9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德国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办理某贷款业务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