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甘肃甘南州整改不力,矿井水违规直排二类水体格萨尔河并进入黄河( 五 )

督察组对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氰化堆浸渣问题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了解到,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明确将氰化尾渣列为危险废物,但该企业于2019年6月委托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编制的《堆浸废渣场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却将氰化堆浸渣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来处置。检查还发现,该矿堆放的废渣总量约900余万吨, 其中堆浸渣约400余万吨,形成了长520米,高度为4米到50米的渣堆,堆浸渣场西南侧不稳定斜坡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且西南侧的截洪沟建设、防渗膜铺设等工作尚未开展。

从督察情况看,甘南州和玛曲县、夏河县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州政府作为督察整改的责任单位,在推动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上不坚决、不彻底,缺乏统筹谋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缓慢。

省、州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主体责任督促不力,对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监督乏力,致使相关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