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故事|不断创新,推进法治前行一“跬步”( 二 )

三年后,也就是建院1000天的时候,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相城区检察院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是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获此称号的单位。

在相城工作了6年,很多事都已淡忘了,但有一件事我一直没忘。办案中,我接待了一个中年妇女,她的儿子被人打伤,没钱看病,她从老家赶过来照顾儿子,他们每天只吃一顿饭,在等待最后的判决。但犯罪嫌疑人家里非常贫困,根本拿不出钱赔偿。我心里很难过,但也无能为力,只能拿出100元钱塞给她……之后我问了民政等部门,他们都说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对他们进行救助。

这件事像石头一直压在我心头。2007年1月,我调到昆山,又遇到几起类似的案例,我想要为他们做点事情。后经我们昆山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设立全国第一家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第一笔资金来自于全体干警的捐款,后来财政部门设立了专户。从此之后,每一个特困被害人都可以拿到一笔救命钱,不至于因为他人的犯罪而陷入困境。

我在全国百强县检察长(昆山)论坛上,呼吁百强县都设立救助制度,之后全国许多地方都设立了,无锡还通过了地方立法。现在,这一制度已在全国普及。我最近办理的一个伤害致死案件,被害人家属就得到了10万元的救助。我觉得,我通过努力,推动了法治向前一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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