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3020003号《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高端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变更至高新区。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高端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由募集资金自建厂房变更为一次性购买已建成的厂房。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19年3月15日湘电股份2019临-007号公告,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补流未到期、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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