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

2、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8月制订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4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龙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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