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四天就悔婚? 法官:彩礼要返还!( 三 )

若双方有明确合意 , 以结婚为前提 , 或者履行相关婚约礼俗仪式 , 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的财物 , 作为结婚的XXXXX些基础性条件 , 如现金、首饰、房屋、车辆等 , 就属于民间俗称的“彩礼” 。 两人分手 , 婚姻目的落空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 接收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

除赠与之外 , 如果双方就相关财物往来的性质有明确的借贷、借用意思表示 , 不论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 , 即属于借贷或借用关系 , 所涉财物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 , 是应当返还的 。

在婚恋关系中 , 对于具有原则性的财产关系还是要理性、正确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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