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丽江“反杀”案被告人辩护律师已向云南省检察院提交撤诉申请( 二 )

8月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扭打,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唐雪行为具有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此,该案再次引发关于正当防卫应该如何认定的争议。

永胜县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8月26日晚通报称,2019年2月9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发生李某湘死亡一案,永胜县公安局于案发当日立案侦查,经侦查终结,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7日以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永胜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立案办理中,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8月2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回应此案称,已派人阅卷,将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

殷清利表示,为了及时让云南省检察院复查人员准确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019年8月28日下午,他将长达11页的《关于被告人唐雪涉嫌故意伤害案撤回起诉申请书》,先后通过中国邮政ems速递、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私信、官方网站检察长信箱等书面、电子方式,悉数向该院检察长进行递交,希望该院依法转交复查人员听取意见,及时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并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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