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可非公开发行可转债( 三 )

六、股东人数,明确可转债发行前及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后,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但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信息披露,明确发行人在发行环节、日常信息披露环节、转股环节的披露要求。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还应当符合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八、跨市场监管,明确全国股转公司与沪深交易所的衔接与协作机制,确保在可转债发行环节、转股环节及停复牌环节做好监管衔接工作。

九、承继双创债经验,明确与创新创业可转换债券试点衔接事项。与此同时,鉴于《实施办法》的内容已经涵盖《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新三板挂牌公司可非公开发行可转债

下一步研究推出新三板定向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本次非公开可转债制度的出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举措,有利于拓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本形成机制。新三板是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民营企业主阵地,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推出把新三板市场的各层次挂牌公司纳入发行主体范畴,将进一步强化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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