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门口的掠食者(17)

齐正回忆,一年多前,他刚成为张光兴的代理律师,不到一周就接到这位老人的电话,邀请他“入股认购”某项目。

“老爷子不会是又陷进传销了吧?”齐正急了。电话那边,张光兴含糊地说起,自己在通州。没过多久,他被送回家。齐正推测,那边大约是觉得老爷子身上“实在无利可图”。

他曾亲眼看着这位86岁的老人,在小区门口被健身房发传单的小伙子游说,差点办了卡。他不得不冲上去把老人家拦住:“我说您这把年纪就别健身了!”

“我也不能保证,到了这个岁数,自己是不是就能保持清醒,不被骗。”这位中年律师叹了口气。

近年来,涉及房产“套路贷”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出现,不少案件涉及公证员办理公证时有违规违法行为。2017年8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公证机构“不得为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不得出强制执行书”,在涉及卖房委托公证时,“不得一次性把抵押、买房、解押全部写上,不得公证代收房款”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对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应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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