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率92%!中逢昊投资6项违规遭罚,实控人曹津逢等已被判刑( 四 )

因此,该院判决曹津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罚金20万元,且责令其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同时,判时任中逢昊投资财务核算员的栾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而一应同伙人也受到惩罚。时任中逢昊投资副总裁的何江风,被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罚金10万元。时任中逢昊投资副总裁的张盛夏、财务经理郑英、总裁助理李雁双等5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缓刑三年,罚金均为10万元。此为终审裁定。

“行政处罚晚于刑事判决,这种情况比较罕见。”中债登前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应该在先。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给司法机构定性提供参考,虽然行政机构的定性并不对司法机关具有约束作用,但作为主管机构的定性,无疑能对司法机构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二是可以尽快地防止集资行为进一步蔓延。”

目前,中逢昊投资已注销登记。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中逢昊投资于2014年6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后于2017年3月主动注销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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